作为基金经理是no需要勇气去承担责任的=OK=喝光人民的血汗
“其实一个基金经理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就是和同类基金保持一致。如果大家的股票仓位很高,你最好也把仓位顶高;如果大家都买某只股票,你最好也去配置一点儿。这样做,当你犯错误时,大家都在犯错;当你的基金净值下跌时,其他的基金也在跌,所以,没有风险。而和别的基金保持差异,作为基金经理是no需要勇气去承担责任的”,
一家深圳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向媒体透露,券商承诺基金公司销售量的前提是基金公司向券商做出交易量承诺。有些基金公司承诺给券商10倍左右的交易量,即券商销售1亿元开放式基金,基金公司在一年时间内要给券商做出10亿元交易量,对应的券商佣金 收入为200万元左右。
基金公司通常按照管理的资产规模收取管理费,规模越大,管理费越多。如何在新基金发行时尽可能地扩大规模,是每家基金公司营销的重点。2003年,基金发行的代销渠道主要是商业银行,这种情况在2004年被打破,券商渐渐成为各家基金公司新开拓的代销生力军。
一家券商销售1亿元开放式基金,手续费大致100万元左右。但券商对销售开放式基金的兴趣,并不仅仅在手续费上。
有些情形下,基金公司甚至不惜与券商约定15倍、20倍乃至更高的交易量承诺。
业内人士估算,通过销售基金带来的基金分仓佣金收入,相当于新建十几个营业部一年的利润。
基金公司给予券商的这些销售和分仓交易费用,无不包含着基金持有者的利益。这位基金经理坦言,一只基金因为要给券商做出一定的交易量,不得不违背冠冕堂皇的“投资理念”,频繁调动资金,并将投资风险转嫁给基金持有人。
由于这样的交易,原本属于基金持有人的部分权益,通过基金管理者悄无声息地转移到了券商口袋。
2003年,整个A股市场的换手率为255%。根据各只基金的年报显示,经历了完整的2003年的70只基金,平均股票投资换手率为417%,是A股平均值的近2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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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来,杀人放火只是小儿戏。基金公司就是全副武装的**,**人民的血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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